前段時間,電視劇《包青天》中包拯與展昭、公孫策、王朝、馬漢、張龍、趙虎的一副劇照在法官的微信朋友圈里火了。一個老片子、一幅老劇照為什么一下子就火了?一位法官“酸溜溜”的留言很能說明問題———看看人家,一個法官六個保鏢。
北京的馬彩云法官被害事件發(fā)生后,法官群體中充斥著“如何保障法官人身安全”的討論,這幅照片讓法官在震驚與無助中找到了羨慕嫉妒的參照。王朝、馬漢、張龍、趙虎都是一等高手,展昭那更是厲害得不要不要的,有這幾個人保護(hù),包拯才可以安心審案,當(dāng)他的“青天大老爺”。有法官建議:現(xiàn)在的法官也應(yīng)當(dāng)按照一個法官、兩個助理、四個法警的組合方式進(jìn)行配備。真把自己當(dāng)“官”了?要真那么配備,豈非人浮于事了?
在大家的心目中,宋朝是一個窩囊的朝代:靖康二年春,金兵攻陷汴梁,徽、欽兩帝及三千余名皇室人員皆成戰(zhàn)俘,受盡屈辱。事實上,宋朝非但經(jīng)濟(jì)發(fā)達(dá),政治上也非常開明。比如,宋神宗時一次因陜西用兵失利,神宗龍庭震怒,下旨將一名運轉(zhuǎn)使斬了,次日問宰相是否已經(jīng)行刑?宰相說:“臣以為不妥,祖宗以來,未嘗殺士人。”這不是抗旨嗎?但神宗沉吟半晌說,“那就刺配遠(yuǎn)惡處吧!遍T下侍郎又站出來反對:“士可殺不可辱》”神宗可憐巴巴地問:“快意事更做不得一件?”侍郎不客氣地回敬:“如此快意事,不做也好!”在宋朝,無論君主賢明還是昏庸,都是無法由著性子天馬行空的。為何?法律不允許。
“包青天”所在的宋仁宗時期,史稱“仁宗盛治”,仁宗死時舉國哀痛,就連敵國皇帝遼道宗耶律洪基得知后,都抓著宋國使者的手悲痛得號啕痛哭,可見宋仁宗的人格魅力已經(jīng)“仁”到了什么程度。宋仁宗時期人才更是多得不得了,除了“包青天”,政治家有范仲淹、富弼、韓琦等,文學(xué)家有王安石、司馬光、歐陽修等,“唐宋八大家”除唐朝的韓愈、柳宗元外,其他六個都在宋仁宗時期。
宋朝發(fā)達(dá)的法律也為“清官文化”的勃興奠定了基礎(chǔ),沒有良法就不可能有“青天”!端涡探y(tǒng)》12篇502條中又分為213門,那可是中國法律思想史中不可多得的瑰寶,可惜該書原刊本早已失傳,現(xiàn)在通行的是中華民國時期北洋政府國務(wù)院法制局刊印的重校范氏天一閣本。宋朝的“司法責(zé)任追究”也相對開明,《包公錯斷閻查散》中,民女柳金嬋被賊人李寶所害,其父誣陷系外甥閻查散所為,包青天判案不明錯斬閻查散。《三俠五義》中,包拯因動用刑具錯殺了一人而被罷官,在回家的路上被山賊劫持。那幫山賊是誰?就是王朝、馬漢、張龍、趙虎,“帶頭大哥”展昭回來一看,認(rèn)識這個包黑臉,就把他放了,并表示等包拯被朝廷重新任用時前去投效。放在今天這算什么行為?刑訊逼供外加勾結(jié)黑社會,這位包大人恐怕早就在“錯案責(zé)任追究”之下丟官了。
再說說法官辭職這事兒吧,包青天也曾經(jīng)“辭職”過,河南地方戲《包公辭朝》中,奸臣王昌誣奏楊家謀反弒君,宋王要將佘太君滿門問斬,包拯聞訊前往營救,先在午門怒打王昌,繼而金殿辭朝。人家宋王怎么說的:“愛卿留步,愛卿留步!”沒讓包青天辭成,也赦免了楊家。你看看,人家說的不是“你辭就辭唄”,而是“愛卿留步,愛卿留步”。
本文有些典故據(jù)于野史,有些來源于戲曲,但至少可以從一個側(cè)面反映出宋朝的政治生態(tài)與法治狀況,也能證明“開封出個了包青天”,絕非偶然現(xiàn)象。你可能會說,明朝不是也出了個海瑞“海青天”嗎?據(jù)史書記載,海瑞在做巡撫審理民間糾紛時,并不是想方設(shè)法弄清案件的是非曲直,而是按照一套古老的道德標(biāo)準(zhǔn)作出判決:“凡訟之可疑者,與其屈其兄,寧屈其弟;與其屈叔伯,寧屈其侄;與其屈貧民,寧屈富民;事在爭產(chǎn)業(yè),與其屈小民,寧屈鄉(xiāng)宦。”這哪里是“事實求是,依法辦案”,分明是葫蘆僧錯判葫蘆案,他與“包青天”沒得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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